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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印刷学院教师参加学术会议管理办法发布时间:2014-09-18    来源:    编辑录入:    点击:

   为提高教师业务能力,促进学术信息交流,扩大学院的影响,学院鼓励教师参加学术会议并设专项经费予以资助。

第一条 资助范围
1.本学科及相关学科举办的学术会议。
2.申请人为论文的第一作者或通讯联系人,其论文已正式被大会接纳。
3.申请人必须具备良好的科研信誉度。
4.申请人每年可享受一次学院资助。
第二条 审批程序
1.国内举办的学术会议,申请人须填写《北京印刷学院学术会议专项经费资助申请表》,经二级单位和科研处审核,并提供相关资料(会议通知、论文集等)。
2.港澳台地区及境外举办的学术会议还须经院长办公会批准,到外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。
第三条 经费资助
1.国内举办的学术会议,根据会议的级别、性质,原则上学院资助会务费的70-90%
2.港澳台地区及国外举办的学术会议按学院外事政策办理。
第四条 本办法由科研处负责解释。
第五条 本办法自新一轮岗位聘期开始时执行。